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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老百姓吃上安全放心的水產品為提高水產品生產者和消費者對水產品質量安全的認識,6月20日,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在福清市漁溪鎮舉辦以“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為活動主題的水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周活動。通過展示宣傳看板、接受群眾咨詢、發放宣傳品、現場有獎問答等形式,向水產養殖戶,水產品經銷商和消費者普及有關法律法規、水產養殖技術、準用漁藥、水產品安全食用等知識。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作為漁業大省的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讓老百姓吃上安全放心的水產品是我們一直在堅持的工作。”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廳長吳南翔介紹,從2001年開始,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連續14年納入省委、省政府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為民辦實事工作。全省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圍繞“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目標,落實監管職責,創新工作思路,嚴格執法查處,不斷提升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2013年,全省未發生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全省產地水產品監督抽查合格率達99%。 打造一支監管隊伍 水產品質量安全離不開強大的監管隊伍。我省整合省、市、縣三級行政、執法、檢測、水技等單位的力量,打造一支高效、快速反應的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隊伍。一方面各單位各司其職,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執法部門負責執法查處、檢測機構負責抽樣檢測、水技部門負責技術服務;另一方面分工不分家,執法部門提前介入監督抽查、水技部門協助開展執法查處、檢測機構參與技術服務,形成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合力,為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目前,全省9個設區市、84個縣(市、區)全部有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機構,90%的鄉鎮明確具體監管機構和人員,全省專職或兼職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人員達1110多人。 開展兩項應用試點 2011年,我省選定大黃魚、鮑魚、對蝦等優勢養殖品種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試點,通過建立信息監管系統,強化質量安全全程控制,加強上市水產品標識管理,為每一件水產品佩戴“身份證”,實現水產品“生產有記錄、信息可查詢、流向可跟蹤、責任可追究、產品可召回、質量有保障”的質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目前,全省已有大黃魚、鮑魚等9類水產品、40家養殖企業納入水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年銷售可追溯水產品1500噸以上。 水產品藥殘快速檢測技術應用試點的開展更為水產品質量安注入一支強心劑。從2013年開始,按照“統一采購設備、統一配置試劑、統一安排任務”的原則,在市、縣兩級推廣水產品快速檢測技術應用試點,目前已為9個設區市,41個漁業重點縣配備快速檢測設備50套,2014年可開展快速檢測水產品達3000批次。力爭到2016年,實現全省市、縣兩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100%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年檢測水產品5000批次。 構筑三個支撐體系 面對水產品消費量日益上升的情況,構建完善的標準化體系、質檢體系、無公害體系,勢在必行。 我省迄今主持、參與制修訂的漁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有17項,發布實施地方標準103項,其中13項獲得福建省政府標準貢獻獎;建立2個國家級鰻鱺標準化示范縣,43個國家、省級標準化示范場,示范區面積達13.4萬畝;2008年以來,先后投入2.04億元,改造標準化水產養殖池塘18.5萬畝,每年可增產優質水產品2萬噸以上。 2010年以來,累計投入5000多萬元,建成1個部級水產品檢測中心、1個省級水產品檢測中心,投入960萬元扶持9個設區市建設水產品檢測站,推動9個漁業重點縣建設水產品質檢站,初步形成部、省、市、縣四級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網絡。 出臺規范無公害水產品管理工作意見,規范認證認定程序、提高準入門檻,強化證后監管,維護國家公共品牌,截至目前,全省共認定無公害水產品產地285家、27.9萬畝,認證無公害水產品1045個、35萬噸。 強化四項監管措施我省的水產品養殖品種多,水產育苗場、養殖場眾多。盡管監管難度大,但通過“排查、抽查、執法、宣傳”這四項措施,我省不斷地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在每年的養殖、育苗高峰期,重大節假日這些容易引發水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關鍵時期,組織漁政執法人員對重點區域、重點品種的水產養殖企業開展用藥情況巡查,消除使用禁藥隱患;在養殖貝類上市高峰期,組織貝類毒素等衛生監測500批次以上,防止含貝毒產品流入市場。 今年初以來,全省累計出動人員3200人次,檢查育苗場、養殖場2200多家,現場查獲禁用藥物16件,組織省、市、縣三級聯合執法行動3次,無害化銷毀“問題”苗種195萬尾,案值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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